神峰通考 · 第14篇 · 卷一

附官杀去留杂格

神峰通考

附官杀去留杂格

本篇导读白话解读由 AI 辅助生成,已逐段核对原文,仅供参考,理解以原文为准

本章附论“官杀去留”及相关杂格,专讲正官、七杀同现时如何取舍。先引《喜忌篇》《继善篇》等立纲:命有“去官留杀”(按偏官论)、“去杀留官”(按正官论),岁月时最怕官杀混杂,用神与七杀相牵绊须较量轻重。次论去留之法:看官杀孰轻孰重,透干者易去、藏支者难去,能去官杀者是食神、伤官。再及“合”的妙用——凶神(七杀等)被合去则反凶为吉,并以“贪合忘杀”“贪合忘官”(甲己合去官杀、戊癸合去七杀)为例,附古歌申明合官不为贵、合杀不为凶之理,但吉凶仍须看格局喜忌、不可执一。末辨官杀“相连”与“各分”、露藏、重见诸情形,总以身之强弱定能否胜任官杀、断其清贵或祸咎。读时抓“官杀孰去孰留”“合的吉凶转化”“身能否任杀”三点。

《喜忌篇》云:类有去官留杀,亦有去杀留官。

白话《喜忌篇》说:命局中有“去官留杀”的类型,也有“去杀留官”的类型。

补曰:此乃五行遇月支偏官节中两句。《格解》不明,摘附于此,全己论在偏官格下。《三车一笕》论官杀去留之说,亦附于此,有可去官留杀者,即以偏官论。有可去杀留官者,即以正官论。凡看去官留杀,去留官者,要看四西柱中官杀孰轻,天干透出者易去,月支所藏者难云,须得四柱去官杀之物众而有力,方才支得。去官杀之物,伤官食神是己。

白话补注说:这本是“五行遇月支偏官”一节里的两句,《格解》讲得不明白,摘录附在这里,完整论述已在偏官格之下。《三车一览》论官杀去留的说法也附在此:凡可以去官留杀的,就按偏官格论;可以去杀留官的,就按正官格论。凡看去官留杀、去杀留官,要看四柱中官与杀哪个轻:透在天干上的容易去掉,藏在月支里的难以去掉(底本“难云”当作“难去”);必须四柱里去官去杀的东西又多又有力,才去得动(底本“支得”当作“去得”)。能去官杀的东西,就是伤官、食神。

《喜忌篇》云:神杀相绊,轻重较量。

白话《喜忌篇》说:(用)神与(七)杀互相牵绊时,要衡量两者的轻重。

《继善篇》云:岁月时中,大怕官杀混杂。

白话《继善篇》说:年、月、时三柱之中,最怕正官与七杀混杂。

《易鉴》云:天地人元分五音,阴阳妙决审其真。去留舒配须参透,福中间间理自明。

白话《易鉴》说:天元、地元、人元要分别其五行五音,阴阳的玄妙口诀要审察它的真相;去、留、舒、配之理必须参透,其中福祸的道理自然就明白了。

《万金赋》云:官星怕行七杀运,七杀犹畏官星临。官杀混杂当寿夭,去杀留杀仔细寻。

白话《万金赋》说:正官格怕走七杀运,七杀格也怕正官来临;官杀混杂的,往往主短寿夭折,到底该去官留杀、还是去杀留官,要仔细寻究(底本作“去杀留杀”,据文意当作去留官杀)。

留杀去杀莫逢杀,留杀去官莫逢官。官杀受伤人必夭,场宜财格定前程。

白话留下七杀、去掉正官的,大运别再逢正官;留下正官、去掉七杀的,大运别再逢七杀(底本首句作“留杀去杀”,据对仗当作“留官去杀,莫逢杀”)。官杀被损伤过度,人必夭折;若身旺,宜以财格来断定前程(底本“场”字据文意当作“身”)。

《三车》云:合官星不为贵,合七杀不为凶。何与?日经言合官星,柱中闲神合去官星,所以不为凶。又曰:大抵凶神有物合去,则反凶为吉。吉神有物合去,则反吉为凶。凶神:七杀、羊刃、劫财、偏印、枭神、伤官之神是也。吉凶神杀,又看格局,喜何神,忌何神,不可执一而论。

白话《三车》说:“合去官星就不为贵,合去七杀就不为凶。”为什么呢?所谓“合官星”,是柱中的闲神把官星合走了(官本可贵,合去反失其贵;七杀本凶,合去则不为凶),所以合去七杀就不为凶(底本“日经言”之“日”当作“曰”)。又说:大抵凶神被别的字合去,就反凶为吉;吉神被别的字合去,就反吉为凶。所谓凶神,指七杀、羊刃、劫财、偏印、枭神、伤官这些。但吉神、凶神、吉杀、凶杀,还要看格局喜什么、忌什么,不可死守一条来论。

《集说》云:贪合忘杀,贪合忘官。如六癸日生人,干头透露己字,乃是癸家七杀。如再甲字,乃是己家合神,则合去己字,不为杀矣,此谓贪合忘杀,阴日以伤官而合也。又如六壬日生人,干头出己字为官星,如见甲子透出,乃是己家全神,合去己字,不为官星,此谓贪合忘官阳日以食神而合届。

白话《集说》说:“贪合忘杀”与“贪合忘官”。比如六癸日(癸作日干)出生的人,天干透出一个己字,己土是癸水的七杀;如果再透出一个甲字,甲是己土的合神(甲己合),就把己字合去,己不再作七杀了,这叫“贪合忘杀”,是阴日干用伤官去合(甲为癸之伤官)。又比如六壬日(壬作日干)出生的人,天干出现己字作官星(己为壬之正官),如果见甲(子)透出,甲是己土的合神(底本“全神”当作“合神”),合去己字,己就不再作官星,这叫“贪合忘官”,是阳日干用食神去合(甲为壬之食神)。

又云:壬水相逢阳土时,心怀仇怒起争非。忽然癸水来相救,合住凶顽不见威。

白话又说:壬水遇到阳土(戊,为壬之七杀)时,心里怀着仇怒,容易起争斗是非;忽然有癸水来相救,把这凶顽的七杀合住(戊癸合),它的凶威就显不出来了。

补曰:阳水时逢戊土之类,性情如虎,急躁如风,其常怀不平之气,偏争好斗,忽然癸水之妹,全戊土之杀,则杀顽之气自消,而威暴不施。如无癸妹来合以救之,则刚暴不己,不免为屠儿狱刽之徒,何尝有恻陷心也哉。

白话补注说:阳水(壬)遇到戊土一类(戊为壬之七杀),性情如虎、急躁如风,常怀不平之气,偏爱争斗;忽然有癸水这个妹妹,去合住戊土这颗七杀(戊癸合,底本“全戊土”当作“合戊土”),那么七杀凶顽之气自然消解,威暴就施展不出来。如果没有癸妹来合、来救它,就刚暴不止,不免沦为屠夫、狱卒刽子手一类,哪里还会有恻隐之心呢(底本“恻陷”当作“恻隐”)。

又曰:壬逢己土欲为官,蓦被青阳起讼端。引诱合将真贵去,致令受挫万千般。

白话又说:壬水遇到己土,本想以它作正官(己为壬之正官);不料被青阳(甲木)横起讼端,把这真正的官贵引诱合走(甲己合),以致受尽千般万般的挫折。

此贪合忘官之例也,盖亦以食神而合官。

白话这是“贪合忘官”的例子,大抵也是用食神(甲为壬之食神)去把官星合走。

补曰:青阳谓甲木也,真贵谓己土之官也。盖言壬水以己土为官贵,怕伤怕合,苟被甲木合官星而伤之,则贪合忘官。将见忠信而为仇争,而讼狱之端起,真贵去而为下贱,而万般之辱受矣,所谓合官星不为贵是己。

白话补注说:“青阳”指甲木,“真贵”指己土这颗官星。大意是说:壬水以己土作官贵,官星最怕被伤、被合,假如被甲木把官星合去而伤了它,就是“贪合忘官”。于是本该忠信的反成了仇争,讼狱之事随之而起,真正的贵气被合走而沦为下贱,受尽万般屈辱,这就是所谓“合官星不为贵”。

又曰:官杀相连只论星,月干有杀,年干杀星,而月干有官,是谓相连,办以杀论。年上为官,时上为杀,年上为杀,时上为官,是谓各分,乃为混杂。食神重犯,如甲见二丙,三合为伤官,叠见官星,如甲见二辛,地支重见,只以杀论。杀在干,官在支,是谓露杀藏官。乃以杀言,官在干,杀在支,是谓露官藏杀。只以官论,身势强健,则力能胜此官杀,多为清贵之言,若身弱无气,官杀重逢,则祸咎之来,是特一端己也。

白话又说:官与杀紧相连的,只按一种星来论(都作七杀论)——比如年干有杀、月干有官(彼此紧挨相连),就一并按七杀论(底本“办以杀论”当作“并以杀论”)。若年柱为正官、时柱为七杀,或年柱为七杀、时柱为正官,彼此分开隔柱,这才叫官杀混杂。食神重复出现(如甲见两个丙),或三合会成伤官局,官星叠见(如甲见两个辛),地支里重复出现官杀的,也只按七杀论。七杀在天干、正官在地支,叫“露杀藏官”,就按七杀来说;正官在天干、七杀在地支,叫“露官藏杀”,就只按正官论。身势强健的,力量就能胜任这些官杀,多半是清贵之命;如果身弱无气,又官杀重重相逢,那么祸咎的到来,不过是其中一端罢了(灾祸难免)。

出处:据太极书馆(8bei8.com)《神峰通考》照录——明·张楠撰,已进入公有领域;只清 HTML 标记、不改字句。;各段之下「白话」为 AI 辅助的现代汉语解读,非原书文字

把这套理法用起来

读完这一篇,排一张八字命盘对照着看,书中的道理更容易落到实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