卦辞 · 爻辞
需:有孚,光亨,贞吉。利涉大川。
- 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- 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
- 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- 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- 九五:需于酒食,贞吉。
- 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。
经文底本《周易集解》,与《周易本义》互校;断句异文照录底本。
周易集解水天需展开 / 收起
(乾下坎上)。需:有孚,光亨,贞吉。
虞翻曰:大壮四之五。孚谓五。离日为光。四之五,得位正中。故“光亨”。“贞吉”,谓“壮于大舆之辐也”。
利涉大川。
何妥曰:大川者,大难也。须之待时,本欲涉难,既能以信而待,故可以“利涉大川”矣。
《彖》曰:需,须也。险在前也,
何妥曰:此明得名由于坎也。坎为险也。有险在前,不可妄涉,故须待时然后动也。
刚健而不陷。其义不困穷矣。
侯果曰:乾体刚健,遇险能通,险不能险,义不穷也。
需,有孚,光亨,贞吉。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
蜀才曰:此本大壮卦。
案:六五降四,有孚,光亨,贞吉。九四升五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
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虞翻曰:谓二失位,变而涉坎,坎为大川。得位应五,故“利涉大川”。五多功,故“往有功也”。
《象》曰:云上于天,需。
宋衷曰:云上于天,须时而降也。
君子以饮食宴乐。
虞翻曰:君子谓乾。坎水兑口。水流入口为饮。二失位,变体噬嗑,为食,故“以饮食”。阳在内,称宴。大壮,震为乐,故“宴乐”也。
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干宝曰:郊,乾坎之际也。既已受命,进道北郊,未可以进,故曰“需于郊”。处不避污,出不辞难,臣之常节也。得位有应,故曰“利用恒”。虽小稽留,终于必达,故曰“无咎”。
《象》曰:需于郊,不犯难行也。利用恒无咎,未失常也。
王弼曰:居需之时,最远于险;能抑其进,不犯难行;虽不应几,可以保常,故“无咎”。
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
虞翻曰:沙谓五。水中之阳称沙也。二变之阴,称小。大壮震为言,兑为口。四之五,震象半见,故“小有言”。二变应之,故“终吉”。
《象》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
虞翻曰:衍,流也。中谓五也。
荀爽曰:二应于五,水中之刚,故曰“沙”。知前有沙漠。而不进也。体乾处和,美德优衍在中,而不进也。
虽小有言,以吉终也。
荀爽曰:二与四同功,而三据之,故“小有言”。乾虽在下,终当升上,二当居五,故“终吉也”。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荀爽曰:亲与坎接,故称“泥”。须止不进,不取于四,不致寇害。
《象》曰:需于泥,灾在外也。
崔觐曰:泥近乎外者也。三逼于坎,坎为险盗,故“致寇至”。是灾在外也。
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
虞翻曰:离为戎,乾为敬。阴消至五遁,臣将弑君。四上壮坤,故“敬慎不败”。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案:六四体坎。坎为云,又为血卦。血以喻阴。阴体卑弱,宜顺从阳,故曰“需于血”。
《九家易》曰:云从地出,上升于天。自地出者,莫不由穴。故曰“需于血,出自穴”也。
《象》曰:需于血,顺以听也。
王弼曰:穴者,阴之路也。四处坎始,居穴者也。九三刚进,四不能距,见侵则避,顺以听命也。
《九家易》曰:云欲升天,须时当降。顺以听五,五为天也。
九五:需于酒食,贞吉。
荀爽曰:五互离,坎水在火上,酒食之象。需者,饮食之道。故坎在需家,为酒食也。云须时欲降,乾须时当升。五有刚德,处中居正。故能帅群阴,举坎以降。阳能正居其所,则吉。故曰“需于酒食”也。
《象》曰:酒食贞吉,以中正也。
《九家易》曰:谓乾二当升五,正位者也。
卢氏曰:沈湎则凶,中正则吉也。
上六:入于穴,
荀爽曰:需道已终,云当下入穴也。云上升极,则降而为雨,故《诗》云:朝跻于西,崇朝其雨,则还入地,故曰“入于穴”。云雨入地,则下三阳动而自至者也。
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。
荀爽曰:三人,谓下三阳也。须时当升,非有召者,故曰“不速之客”焉。乾升在上,君位以定;坎降在下,当循臣职。故“敬之终吉”也。
《象》曰:不速之客来,敬之终吉。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
荀爽曰:上降居三,虽不当位,承阳有实,故“终吉”,无“大失”矣。
卷三
《序卦》曰:饮食必有讼,故受之以讼也。
郑玄曰:讼,犹争也,言饮食之会恒多争也。
出处:《周易集解》〔唐〕李鼎祚辑,本卦整节(含彖象与历代注家原文照录)。
周易本义水天需展开 / 收起
乾下,坎上。
需:有孚,光亨,贞吉,利涉大川。需,待也。以乾遇坎,乾健坎险,以刚遇险,而不遽进以陷于险,待之义也。孚,信之在中者也。其卦九五以坎体中实,阳刚中正而居尊位,为有孚得正之象。坎水在前,乾健临之,将涉水而不轻进之象。故占者为有所待,而能有信,则光亨矣。若又得正,则吉,而利涉大川。正固无所不利,而涉川尤贵于能待,则不欲速而犯难也。
《彖》曰:「需」,须也,险在前也。刚健而不陷,其义不困穷矣。此以卦德释卦名义。「需,有孚,光亨,贞吉」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「利涉大川」,往有功也。以卦体及两象释卦辞。
《象》曰:云上于天,需,君子以饮食宴乐。上,上声。乐,音洛。云上于天,无所复为,待其阴阳之和而自雨尔。事之当需者,亦不容更有所为,但饮食宴乐,俟其自至而已。一有所为,则非需也。
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郊,旷远之地,未近于险之象也,而初九阳刚,又有能恒于其所之象,故戒占者能如是,则无咎也。
《象》曰:「需于郊」,不犯难行也。「利用恒,无咎」,未失常也。难,去声。
九二,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沙,则近于险矣。言语之伤,亦灾害之小者。渐进,近坎,故有此象。刚中能需,故得终吉。戒占者当如是也。
《象》曰:「需于沙」,衍在中也,虽「小有言」,以吉终也。衍,以善反。衍,宽意。以宽居中,不急进也。
九三,需于泥,致寇至。泥,将陷于险矣。寇,则害之大者。九三去险愈近,而过刚不中,故其象如此。
《象》曰:「需于泥」,灾在外也,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外,谓外卦。敬慎不败,发明占外之占。圣人示人之意切矣。
六四,需于血,出自穴。血者,杀伤之地。穴者,险陷之所。四交坎体,入乎险矣,故为需于血之象。然柔得其正,需而不进,故又为出自穴之象。占者如是,则虽在伤地,而终得出也。
《象》曰:「需于血」,顺以听也。
九五,需于酒食,贞吉。酒食,宴乐之具,言安以待之。九五阳刚中正,需于尊位,故有此象。占者如是而贞固,则得吉也。
《象》曰:酒食,「贞吉」,以中正也。
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,终吉。阴居险极,无复有需,有陷而入穴之象。下应九三。九三与下二阳需极并进,为不速客三人之象。柔不能御而能顺之,有敬之之象。占者当陷险中,然于非意之来,敬以待之,则得终吉也。
《象》曰:不速之客来,「敬之终吉」,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当,都浪反。后凡言「当位」、「不当位」者,仿此。以阴居上,是为当位。言不当位,未详。
出处:《周易本义》〔南宋〕朱熹注,本卦整节(原文照录)。
杂卦传
需,不进也。
出处:《杂卦传》(录自《周易集解》杂卦章)。
卦象说卦传 · 卦象类象展开 / 收起
上卦 坎(水)
坎卦阳爻居中,上下各为阴爻,五行属水居北方,色黑。
“坎为水,为沟渎、为隐伏、为矫柔、为弓轮,其于人也“为加忧、为心痛、为耳痛为血卦、为床。其于马也,为美脊,为函心、为下首、为薄蹄、为曳;其于舆也,为通、为月、为盗;其于木也,为坚多心。”
坎卦阳爻居中,阴爻在上下,则外柔内刚,四面向中心性发展的趋势。坎为水,无处不流不渗入,成为沟渎、隐伏、险陷、加忧、心痛的现象。水能任意曲直矫柔、弯弓车轮为矫柔所成,坎 又为车象、故为弓轮。坎为耳、心痛则耳痛。坎为水、血为水为红色,故为血卦。坎从乾卦变化来,乾为大赤,故坎为赤。乾为马,坎得乾中爻来,坎阳在中为脊背,阳为美,故为美脊。阴爻在上,所以为下首,阴爻在下,所以为薄蹄。水擦地而行,故为曳。对于车来说;坎为沟渎为险陷,故多凶。水流通畅,故坎为通。坎中满,又水寒故为月之象,为险陷,为盗贼。对于木来说,则内阳刚在中,故有坚硬木心之象。另外坎卦还有如下象意:
聪明、智慧、善谋、有主张、坚持不懈、以柔胜刚、心劳碌、曲折坎坷、漂泊多变、暗昧不变、灾难患病、哭泣、涕凄、欺诈狡猾、疑虑多心、阴冷会聚、算计、淫欲、讼狱、狼毒、破坏、罪恶、进入、接纳、险、疾、难、法律、流血、酒。
人物:中男、江湖之人、船上工作人员、思想家、发明家、数学家、书法家、心理学家、安全保安人员、自来水公司工人、劳苦者、劳务者、印刷工人、贫困者、水货商、冒险者、酒鬼病人、多情轻浮者、诱惑者、诈骗者、有犯罪历史者、失败破产者、中毒者、娼妇、受灾者、流亡者。
性格:外柔和内刚厉、善谋多智、多欲。喜算计、追求时尚、多心计、阴险卑鄙、城府深、奸诈、捧上压下、做事自有主见、随波逐流。
人体:肾脏、膀肢、泌尿系统、性器官、血液、血液循环系统、耳、背、腰、背脊骨。
疾病:肾、膀胱、泌尿系统疾病、肾冷、水泻、消渴症、血液病、出血症、兔疫系统疾病、性病、遗精、阳萎、生殖器疾病、中毒、病毒性疾病、耳痛、腰背疾病、心脏病、水肿病。
天象:雨、雪、霜、露、寒冷、阴湿、满月、积雨云、半夜、水灾。
动物:猪、鱼、水中物、水鸟、鼠、四足动物、脊椎动物、驾辕之马。
物象:带核之物、桃杏李梅果实、油酒醋、饮料、脂肪、液体物质、染料、涂料、药品毒物、酒具、水车、车、车轮、弓箭、法律法则经典、刑具、冷藏设备、供排水设备、海味、淹藏物、潜艇、计算机、磁盘、录音录相带、激光视盘、黑色物、煤、弓形变曲物。
场所、建筑物:大川、江湖海河、溪涧泉水、湿泥泞地、水道、酒吧、冷饮店、浴所、澡池、鱼市、鱼塘、水厂、自来水公司、漆脂厂、冷库、水族馆、车站、车库、地下室、暗室、黑暗场所、牢狱、妓院。
有利时间:庚辛壬癸申西亥子年月日时,忌戊己辰戌丑未年月日时,次忌甲乙寅卯年月日时。
有利方位:北。西、西北,不利方位西南。东北方,次东、东南方
有利颜色:黑,白色、忌黄色。
下卦 乾(天)
卦象为三阳爻,纯阳之卦,其数一,五行属金,居西北方,色白。
《周易》说卦传中言:“乾为天、为圆、为君、为父、为玉、为金、为寒、为冰、为大赤、为良马……为木果。”
乾卦三阳爻,纯阳刚健,故为天,天体圆周运动不息,故为圆。天生万物,如君王管理万民,如父亲主管家一样,故为君为父。纯阳爻刚强坚固之象,所以象金、象玉、象冰。阳盛则色极红,故为火红,大赤色。刚健为马,树上的果实圆形,股为木果。由此可知,凡是积极的、向上的、刚健有力的、权威的、圆形的、男性长辈、珍贵的、富有的、寒冷的、坚硬易碎的、在上的等等事物都归于乾卦。因此乾卦具有比拟如下事物:
象意:老成、激烈、活动、迈进、决断、威严、功勋、统一、统帅、遮政、老、久德、行人、扩大、发光、任性、惩罚、愤怒、侵略、制裁、强制、冷酷、过分、轻视、压抑、灾害、专横、专利、独善、独霸、死丧等。
人物:代表上层人物、有领导地位的人、起决定作用的人、富有者,当官的人、神、君王、圣人、君子、祖父、父亲、家长、军警、执法者、经济工作者、管钱的人、厂长经理、书记、一把手、名人、专家。若是过于傲慢专横不讲理者为恶人,而过于自谦者,则为乞丐、下人。
性格:刚健武勇、果决、重义气、动而少静、威严、昭明豁达、自尊、正直、勤勉、骄傲、霸道。
人体:头、首、胸部、大肠、肺、左足、左下腹、精液、男性生殖器、身体健壮、体寒骨瘦之人。
疾病:头面只病、筋骨疾、肺疾、骨病、寒症、硬化性疾病、老病、急性病、变化异常之病、结肠病、便秘壅结。
天象:太阳、晴、冰、雹、寒、凉。
物象:金、玉、珠宝、玛瑙、宝物宝器、高档用品、金钱、钟表、镜子、眼镜、古董文物、神物、首饰、高级车辆、火车、飞机、水果瓜、珍珠、帽子、机器、实心金属制品、圆形物体、辛辣之物。
动物:龙、马、天鹅、狮、象。
场所:建筑物、皇宫、京城、都市、博物馆、寺院、名胜、古迹、政府机构、大会堂、广场、车站、弯曲的大道、郊野、远处、学校楼。
有利时间:庚辛申酉,戊己辰戌丑未年月日时,不利时间数丙丁巳午年月日时,次壬癸亥子年月日时。
有利方位:西北、西、东北、西南方,忌南方、北方。
所喜颜色:黄、白色,忌红色、次黑色。
出处:《说卦传》(第七至十一章逐卦辑录)、《八卦类万物之象解》。